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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抵押小知识房地产抵押和典当有什么区别? 典当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抵押不要求房屋所有人交出房屋,但限制了产权的转让,房屋仍由原所有人使用。典当业中,占有他人房屋的人,可以享有下列权利:一是使用该房屋所得,不支付典当人租金;二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,该房屋可以折价、出租、抵押;三是典当人的房屋可以全部重建、修缮。或者部分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。同时,抵押权人有责任妥善保管房屋,缴纳税款,分担风险。典当期满后,典当人将典当物支付给典当人(即本金,无息),并可收回房屋的所有权利。 典当人无特殊原因的,无权单方面要求变更合同内容,不得提前收回典当人的房屋。抵押期间届满,典当人未赎回的,按照规定抵押期间届满、逾期十年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,超过三十年未赎回的,原则上视为变卖。绝对出售是指当铺的房屋所有权归当铺所有。典当期间,典当人、典当人不得擅自转让典当人的房地产。 |